充電器標準
一、充電器要求綱要
1. 輸入輸出端插頭、插座要求
2. 輸入電壓適應范圍
3. 輸入頻率適應范圍
4. 輸出電壓
5. 輸出電流
6. 輸出電壓與輸出電流(額定電流為800mA時)特性關系
7. 輸出紋波
8. 短路電流
9. 電流倒灌
10.無負載能量消耗
11.充電器平均效率
12.輸出電容要求
13.電磁兼容性要求
14.充電器安全性能要求
15.環境適應能力要求
16.標識要求
二、詳細指標
1.輸入、輸出端插頭、插座
交流充電器的輸入插頭應符合GB 2099.1-1996中的相關要求;如充電器輸入端為可拆卸的電源軟線,還應符合GB 5023.5-1997和GB 17465.1-1998的要求。輸出插座應符合4.2節中的要求。
2.輸入電壓適應范圍
交流充電器輸入額定交流電壓適應范圍應為100~240V,容差為±10%。在正常負載條件下,額定電壓+10%到-10%的范圍內,其穩態輸入電流不應超過額定電流的1.1倍,且能正常工作。
3.輸入頻率適應范圍
交流充電器應能適應輸入額定頻率為50/60Hz的電源條件。在正常負載條件下,額定電壓+10%到-10%的范圍內,其穩態輸入電流不應超過額定電流的1.1倍,且能正常工作。
4.輸出電壓
充電器的額定輸出電壓應為直流5V,容差為±5%。
5.輸出電流
充電器的額定輸出電流范圍應為300mA~1800mA。
6.輸出電壓與輸出電流特性關系
輸出電壓
輸出電流短路
500~950mA
7.輸出紋波要求
7.1輸出電流紋波要求
輸入電壓
模擬負載上的電壓范圍
輸出紋波限值
90~264V
1.50V~4.75V
≤100mA峰峰值
7.2輸出電壓紋波要求
輸入電壓
模擬負載上的電壓范圍
輸出紋波限值
90~264V
1.50V~4.75V
≤200mV峰峰值
8.短路電流
輸入電壓
負載
短路電流限值
90~264V
短路
<950mA
9.電流倒灌
在任何情況下,不論充電器是否插在電源上,由手持機側流向充電器的電流應不大于5mA。
10.無負載能量消耗
輸入電壓
負載
功率消耗限值
100~240V
開路
<300mW
11.充電器充電效率
充電器的充電效率應不小于50%。
12.充電器的輸出電容
建議充電器的輸出電容范圍在150μF到680μF內。
13.電磁兼容性要求
13.1手持機側充電模式的電磁兼容性要求
手持機側在充電模式下,應符合相應的電磁兼容標準要求。
13.2充電器電磁兼容性要求
13.2.1輻射連續騷擾
充電器機殼端口的輻射騷擾應符合GB 9254中的B級信息技術設備的要求。
13.2.2傳導連續騷擾
充電器交流電源輸入端口的傳導騷擾應符合GB 9254中的B級信息技術設備的要求。
13.2.3諧波電流
交流充電器交流電源輸入端口的諧波電流應符合GB 17625.1中A類設備的限值要求。
13.2.4電壓波動和閃爍
交流充電器交流電源輸入端口的電壓波動和閃爍應符合GB 17625.2的要求。
13.2.5靜電放電抗擾度
交流充電器機殼端口應能通過5.4.13.2.5條所規定的試驗等級的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試驗期間和試驗后,充電器能正常工作。
13.2.6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交流充電器交流電源輸入端口應能通過5.4.13.2.6條所規定的試驗等級的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試驗期間,充電器應能保持正常工作,且充電器直流電源輸出端口泄露的電快速瞬變脈沖群電平應低于在交流輸入端口施加的試驗電平的10%。試驗后,充電器應能正常工作。
13.2.7浪涌(沖擊)抗擾度
交流充電器交流電源輸入端口應能通過5.4.13.2.7所規定的試驗等級的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試驗期間及試驗后充電器應能正常工作。
14.充電器安全性能要求
14.1機械強度
交流充電器的機械強度應符合GB 4943-2001中相關要求。
14.2結構安全性
交流充電器的結構安全性應符合GB 4943-2001中相關要求。
14.3絕緣電阻
交流充電器應符合YD 1268.2-2003中的要求。
14.4抗電強度
交流充電器一次電路對二次電路應能承受50Hz或60Hz、3000V的交流電壓或4242V的直流電壓,持續時間1min,且無擊穿或飛弧現象。
14.5接觸電流
交流充電器從交流電源通過充電器傳入手持機的接觸電流不能超過0.25mA。
14.6電擊及能量危險
交流充電器應符合YD 1268.2-2003中相關條款的要求。
14.7連接布線
交流充電器應符合YD 1268.2-2003中相關條款的要求。
14.8外殼表面溫升
交流充電器應符合YD 1268.2-2003中相關條款的要求。
14.9連接插座的短路保護
應具有短路的自我保護能力;當排除故障后,應能自動恢復正常工作。
14.10異常工作及故障條件下的要求
交流充電器應符合YD 1268.2-2003中相關條款的要求。
14.11外殼的阻燃性
交流充電器要求絕緣材料的阻燃等級應達到V-1級或更優。
15.充電器環境適應能力要求
15.1低溫要求
15.1.1低溫存儲
交流充電器經(-40±3)℃低溫存儲16小時,在正常大氣壓條件下恢復后,機械結構應無損壞,電氣性能應符合4.4.4、4.4.5、4.4.7及4.4.14.4的要求。
15.1.2低溫工作
交流充電器在工作狀態下經(-10±3)℃低溫試驗2小時后, 電氣性能應符合4.4.4、4.4.5、4.4.7及4.4.14.4的要求。
15.2高溫要求
15.2.1高溫存儲
交流充電器經(70±3)℃高溫存儲 16小時,在正常大氣壓條件下恢復后,機械結構應無損壞,電氣性能應符合4.4.4、4.4.5、4.4.7及4.4.14.4的要求。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