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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蓄電池企業監督力加大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環境保護部日前發布《關于開展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環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將開展鉛蓄電池(極板、組裝和含鉛零部件)和再生鉛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環保核查工作,并發布符合環保要求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名單公告。
環境保護部同時下發《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環保核查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中,指導相關工作的開展。《指南》要求,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要首先開展自查自糾,并向所在地省級環保部門提交環保核查申請,同時報送自查表和有關核查材料。
同時,各省級環保部門要認真組織轄區內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環保核查工作,督促企業整改存在的環境問題。環境保護部也將組織成立專家組,在15個工作日內對通過初審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資料進行復核。
對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未通過環保核查或弄虛作假的企業,各級環保部門不予審批其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予受理其上市環保核查申請,不得為其出具任何方面的環保合格、達標或守法證明文件。
除了此次核查,環保部門對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的日常監督力度也將加大。《指南》規定,各省級環保部門和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應加強對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的日常執法監管,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對于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群眾健康的企業,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并及時上報查處情況。同時,環境保護部將定期、不定期對通過環保核查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進行復查和抽查,發現有不符合《指南》要求的,將撤銷其名單并予以公告。